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渣夫选择白月光后,我决定去父留子

第267章 麒麟点睛

作者:荔枝甜心喵

“可是……”林念看了一眼正坐在屋内看电视的周婉,“妈现在的精神状态刚稳定一点,如果家里到处都是闪着红光的摄像头,像个监狱一样,她会害怕的。”

周婉对被监视、被囚禁有着本能的恐惧。

那是那段黑暗岁月留下的后遗症。

裴寂挠了挠头:“那咋办?安全和美观很难兼得啊。”

“必须兼得。”宋译西走过来,踢了踢地上的线圈,“把这些明装的摄像头全部撤了。”

“啊?那不装了?”

“装,但是要隐形。”

宋译西指了指挂在廊下的红灯笼:“把摄像头藏在灯笼骨架里,镜头换成针孔级的。”

他又指了指院子里的假山:“红外感应器埋在石头缝里,做成苔藓的形状。”

“还有窗户。”宋译西看向林念,“把所有的玻璃换成单向防弹玻璃,从外面看就是普通的复古窗棂,里面看视野不受影响。”

裴寂听得目瞪口呆:“哥,你这是要把老宅改成特工基地啊?这工程量和成本……”

“成本不是问题。”宋译西打断他,眼神变得深邃,“我不希望上次的事再发生,这里必须是世界上最安全的地方,但也要是最像家的地方。”

林念看着宋译西,心里涌起一股暖流。

他考虑的,永远比她想到的更多。

既要保护她们的安全,又要照顾母亲的感受。

“行吧,听金主的。”裴寂认命地开始收拾地上的线,“不过这得通宵搞了,明天还得调试服务器。”

“辛苦了。”林念笑着说,“陈姨炖了猪蹄汤,给你留了一大锅。”

“得嘞!这就去喝!”裴寂瞬间复活,冲向厨房。

那块带有“蟹壳青”包浆的方砖被小心翼翼地放在了院子里的石桌上。

阳光透过老槐树的缝隙洒下来,照在砖面上那只瑞兽麒麟身上。

虽然历经百年风霜,但这麒麟的鳞片依旧层次分明,四蹄腾云,仿佛下一秒就要破砖而出。

唯独可惜的是,麒麟的眼睛处,缺了一块指甲盖大小的角。

周婉坐在轮椅上,手指颤巍巍地抚摸着那处残缺,浑浊的眼睛里突然涌起一层水雾。

“眼……”她费力地吐出一个字,手指在空中比划了一个圆,“亮……”

林念蹲在母亲身边,轻声问:“妈,你是说,这只麒麟的眼睛以前是亮的?”

周婉点了点头,又摇了摇头,目光死死盯着那处缺口,像是透过它看到了几十年前的某个午后。

“这是爸最喜欢的麒麟送子。”林念转头对宋译西说,声音有些哑,“小时候听爷爷提过,这块影壁是当年林家发迹时请宫里的匠人烧的,麒麟眼用了特殊的琉璃釉,阳光一照,流光溢彩,后来……后来家里出事,这块砖就不见了。”

没想到,兜兜转转,它在这个废弃砖窑里躺了这么多年,等着回家。

“能修吗?”宋译西问。

“试试。”

林念让人搬来了工具箱。

她没有用现代的修补剂,而是从画室里取来了一小瓶金粉,那是画《寻》时剩下的纯金箔磨成的粉。

“古代有一种工艺叫金缮。”林念带上护目镜,选了一把极细的刻刀,“用金漆修补残缺,让伤口变成最美的装饰。”

她深吸一口气,手腕悬空,刻刀稳稳落下。

院子里安静极了,只有刻刀剔除杂质的细微沙沙声。裴寂蹲在回廊上,连大气都不敢喘,生怕惊扰了这一刻。

清理,填补,打磨。

林念的额头上渗出了细密的汗珠。

宋译西站在她身侧,手里拿着一块棉帕,每当汗水快要滴落时,他就轻轻替她擦去,动作熟练得像是已经做过千百次。

最后一步,描金。

林念用狼毫笔蘸取调和好的金粉,屏住呼吸,笔尖轻点在麒麟的眼窝处。

一笔,入魂。

“好了。”林念放下笔,长出了一口气。

恰好此时,一阵风吹过,树叶摇晃,一束阳光精准地打在刚刚修补好的麒麟眼上。

金光一闪。

原本死气沉沉的青砖瞬间活了过来。

那只麒麟仿佛眨了一下眼,威严中透着一丝慈悲,正注视着这满院的生机。

“亮了……”周婉看着那点金光,嘴角慢慢上扬,露出了一个孩童般纯粹的笑,“回家了。”

林念眼眶一热,握住宋译西的手:“谢谢你陪我找回它。”

宋译西反握住她的手,指腹摩挲着她掌心的薄茧:“它是林家的魂,你是我的魂,都找回来了。”

裴寂在远处搓了搓胳膊上的鸡皮疙瘩:“啧,这情话水平,不去写诗可惜了。”

当天下午,工人们小心翼翼地将这块砖砌回了影壁墙正中央。

随着最后一点水泥抹平,整座老宅仿佛发出了一声低沉的共鸣。

那种破败萧瑟的气息一扫而空,取而代之的,是一种沉稳厚重,且充满底气的安宁。

林念站在影壁前,看着那只金眼麒麟。

“译西。”

“嗯?”

“我想搬家了。”林念转过身,眼神清亮,“我想带妈住回来。”

这里有最好的安防,有最深的记忆,还有被修补好的时光。

宋译西勾起唇角:“好,明天是个黄道吉日,宜迁居,宜安宅。”

宋家别墅,二楼主卧。

几个大号的纸箱散落在地毯上。

林念正在收拾东西。

其实也没什么好收拾的,宋译西早就让人在老宅那边备齐了所有的生活用品,从牙刷到睡衣,全是新的。

她只需要带走一些私人物品。

画架、颜料、几本翻烂了的画册,还有那个装着弹珠的铁盒。

林念拉开梳妆台最底层的抽屉。

里面躺着一把白色的陶瓷刀。

刀身只有巴掌长,刀刃薄如蝉翼,在灯光下泛着冷冽的寒光。

刀柄上缠着一圈防滑的医用胶带,因为年代久远,胶带边缘已经有些泛黄。

这是五年前,她从那个地下室逃出来后买的第一样东西。

那几年,无论去哪里,哪怕是参加晚宴,她都会把这把刀藏在裙摆的夹层里,或者绑在大腿内侧。

冰冷的刀锋贴着皮肤,那是她唯一的安全感来源。

只要手里有刀,就没人能再把她关起来。

林念拿起刀,指尖轻轻划过刀背。

那种熟悉的触感让她有些恍惚,仿佛又回到了那些惊弓之鸟般的日日夜夜。